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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19 14:24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依据朝编【2008】38号)成立于2008年10月,隶属于区司法局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心位于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二村临甲一号。承担对朝阳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救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指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和因家属不接纳等原因造成暂时性无处居住的人员)进行临时性安置;承担对其他特殊人员(指我区所管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救人员中存在心理问题、无就业技能及其他无法适应社会,需要在中途之家接受矫正、培训的人员)的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编制为11人,现实有在编人数11人。其中管理岗9人,专技岗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疫情形势严峻、禁止人员聚集的大背景下,中途之家积极探索线上矫正教育,通过开设网上阳光课堂,联合公检法及社会力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线上教育。2021年预计开设阳光课堂50节,计划培训13500人次。课程分类计划法制教育类20节,心理健康类课程20节,社会性适应类课程10节。同时向全区开启心理个案咨询服务,预计提供100小时的服务时长。并且利用中途之家公众号推广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就业指导等多个专栏内容,预计全年退出50期内容,方便社区矫正对象学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677.407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5.4941万元,比2020年653.7941万元增加21.7000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913425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40.4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26%,比2020年309.21万元增加31.27万元,增长10.11%。

(二)项目支出预算335.01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9.46%,比2020年344.5841万元减少9.5700万元,下降2.78%。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1.91342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38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75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辆,16.43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